招生与就业处是学校主管招生和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,负责学 校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录取、学生职业发展教育、就业指导等工作。
职责如下:
1.负责制定和编制学校全日制本、专科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。
2.负责组织开展全日制本、专科等各类别的招生宣传与录取工作。
3.负责对招生生源质量情况、第一志愿录取情况和报到率等情况等进行综合总结分析,负责各类招生数据统计填报并撰写相关招 生工作总结,为学校领导提供招生政策和决策建议。
4.通过相关招生工作总结与就业报告,为各二级学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、加强专业建设、合理确定招生规模等提供咨询服务。
5.负责开展学校学生的职业发展教育,实施职业发展、就业指导,接待学生咨询。
6.负责向社会及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,开拓就业市场,组织学校毕业生的招聘、宣讲等,推荐毕业生就业、组织开展双向选择活动。
7.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材料制作、就业协议鉴证、就业方案制定、就业派遣、协助毕业生档案传递、遗留档案转交等事务。
8.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与分析,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调研,定期向社会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。
9.负责学校就业信息平台的建设、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。
10.负责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。
11.负责管理和指导与职业发展相关的学生社团。
12.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